近日,洁康公司虚开发票案已经判决,涉案税款共计300多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提醒购买或接收虚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一定不要心存侥幸!
违法事实:
洁康公司让深×公司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229份,税款共3189071.99元;其中202份已实际抵扣,税款共3172098.14元。洁康公司、杜某某均应当对虚开的税额和实际抵扣的税额承担刑事责任。
判决如下:一、被告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洁康实业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二、被告人杜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虚开发票后果真的很严重!
判决书原文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021)粤06刑终214号原公诉机关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杜某某,佛山市顺德区洁康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原审被告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洁康实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单位洁康公司、原审被告人杜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于2020年12月15日作出(2020)粤0606刑初65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杜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审阅案卷材料和上诉材料、讯问原审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以不开庭的方式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02年起,被告人杜某某投资经营被告单位洁康公司,并登记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7年,洁康公司与陈某某经营的佛山市群×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公司)有业务往来。2017年2月至2019年1月期间,杜某某通过陈某某的介绍,在洁康公司与广东深×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公司)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让深×公司为洁康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202份,价税合计共22162299元,发票税额共3172098.14元。洁康公司已将上述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纳税。
2019年8月12日11时许,民警在洁康公司抓获被告人杜某某。案发后,杜某某的家属代为补缴洁康公司增值税款3271900.72元。
什么算是虚开?是不是虚开看发票就能知道!
老是听人说虚开发票,虚开发票到底指的是什么?通俗点说,有这几种情况:
1、为他人或者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发票虚开,很多情况下是真票假业务,这种情况下,通过网站等方式查验发票真伪无法发现虚开的问题(因为发票本身就是真的)。但依照税务人员的经验,根据有限的票面信息,同样可以对发票是否涉及虚开进行分析判断,最终揭穿其虚开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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